一、本次發債概況
江蘇邗建集團有限公司為響應國辦發[2017]19號文件“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中關于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推廣智能和裝配式建筑的要求,積極參與揚州市建筑產業園的建設。根據相關項目建設需要,擬發行江蘇邗建集團有限公司“建筑產業化綠色企業債券”。現由揚州市邗江區發改委牽頭,依據揚府辦發[2016]150號文“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發改委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直接債務融資中介機構遴選意見的通知”,擬采用招標方式確定本次發債項目主承銷商。
二、受邀中介機構應具備的條件
1、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具有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
6、參加本次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債券發行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7、熟悉企業債券申報發行程序、具備債券承銷能力;擁有熟悉相關業務規則及操作程序的專業人員;擬派項目負責人需具有發行企業債券成功案例的經驗,并具備會計、法律相關業務知識;
8、投標人須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時間以國家有關審批機構批復文件時間為準)1項單只債券獲批額度為10億及以上的企業債券,并作為獨立主承銷商的成功業績(提供國家有關審批機構批復文件復印件);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投標文件內容
投標文件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主要業績綜合排名
(1)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全國范圍內作為主承銷商發行企業債券只數;
(2)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全國范圍內作為主承銷商發行企業債券規模。
2、證券公司信用評價
國家發改委官方發布的2015年企業債券主承銷商信用評價結果。
3、企業債券承銷業績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全國范圍內承銷企業債券情況。
4、當地發行人企業債券承銷業績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主承銷的揚州市區域內發行人發行的企業債券。
5、債券綜合銷售實力
歷史主承銷債券的主要利率對比。
6、本期企業債券方案
從本期企業債券的方案設計、申報過程中的時間安排等方面進行論述。
7、承銷費用報價
本次企業債券承銷費用。
8、專業團隊和綜合服務能力
本次發行的專業團隊及所能提供的綜合服務。
9、內容與格式要求
為提高本次招標效率,招標文件內容與格式應注意:
(1)投標人應確保投標文件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或誤導性陳述。若發現投標文件相關內容表述與事實明顯不符的情況,情節嚴重的,將取消投標人的競投標資格;
(2)文件內容應簡潔易懂,切合要點。
四、評標機制
為保證評審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招標結束后,由揚州市邗江區發改委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報請市直接債務融資工作領導小組,組建評審專家組對投標文件進行評估,對投標人的相關指標進行綜合考評、獨立評分,并在履行相關程序后,最終確定本次債券項目主承銷商的中標機構。
五、投標文件及遞交時間
投標文件一式5份,且必須統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投標人單位章后,面交或郵寄給本次項目招標聯絡人,不得通過電郵或其他方式遞交,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6日下午16時(北京時間),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六、保密義務
未經本公司同意或授權,投標人嚴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復制本邀請函所提供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七、注意事項
1、投標人因參與投標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2、投標人不得以虛假陳述或弄虛作假方式隱瞞真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負責此次招標的牽頭單位或相關人員索要評標細則的相關內容,一經發現,將取消投標人的競標資格。
八、招標工作聯絡方式
聯絡人:陳慧
聯系電話:13952578280
遞交地址:揚州市吉安路209號吉安大廈1607室
2017年3月30日